3月16日,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牡丹江市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淑滨,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高忠远出席会议。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在全市集中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部署启动、集中攻坚、巩固深化、全面总结4个阶段。重点紧盯换届选举、选拔任用、巡视巡察、组织调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执法司法、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土地征用等易发多发领域,着力查处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党员或者公职人员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诬告陷害行为。
会议指出,诬告陷害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损害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严肃精准查办惩处,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谋划、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真正让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更好地担当作为;要把握目标任务,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抓实抓细澄清正名,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专项治理工作实实在在成效,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促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