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黑龙江幼专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座谈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校党委书记金日勋主持会议,党委成员和各处、系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会上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决定》。在讨论中,党委成员畅谈了对《决定》的认识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决定》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决心和能力,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总宣言。
校党委书记金日勋同志解读了《决定》,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做了中心发言。他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通过了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决定,也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已经进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阶段,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已经上升到更加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历史层面,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经筑起了竖实有力的法治栋梁。从这个角度讲,四中全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就如何领会四中全会精神,金日勋同志提出应该把握好四个要点:一是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法治国家是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项原则是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三是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四是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寄,幸福所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照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就如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金日勋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要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坚定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信念。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校园网、文化廊等载体,基层党团组织活动、党课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把普及法律知识和文化教育结合起来,把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结合起来,把现代文化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使法治教育成为我们的必修课,进课堂、进头脑,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三是把《决定》精神落实到依法治校上。要乘教育实践活动之势,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校长是依法治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党政各部门、教学各系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本部位知法、守法、督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提高依法治校的透明度,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细则,确保依法治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