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根据《中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2024年1月5日,校党委对各党支部、各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校党委副书记夏莹现场部署和指导工作。
为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学校党委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标对表《黑龙江幼专2023年意识形态二级部门专项督查评价表》,通过审阅工作台账、查阅档案资料、现场交流问答等方式,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管意识形态阵地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检查,对规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开展论坛等“一会一报”制度、外出活动报备制度、媒体平台规范管理、提升工作信息发布频率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检查结束后,夏莹听取了检查组的专题情况汇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具体要求,责成宣传统战部将问题整理并反馈给各党支部、各处室,限时进行整改,对各党支部、各处室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时刻绷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这根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严格按照“三审三校”“一会一报”等制度,加强对公众号、视频号、论坛、报告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加大对舆情信息报送处置力度,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意识形态宣传活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共同营造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黑龙江幼专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